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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房屋装修合同看似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但从北京市消协及家装协会的投诉材料看,不少装饰公司仍然利用消费者对合同文本不熟悉,在个别条款上钻空子,为消费者装修时“埋雷”。
陈女士的新房要装修,咨询了一些朋友后最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。她怕装修时会出什么问题,因此双方将合同签订得很详细,但由于陈女士是初次装修,对此也不内行,她在与该家装公司的装修合同中有一条规定:合同签订了,工程开工后,如甲方(陈女士)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,视为部分违约,须向乙方(家装公司)支付减项金额20%的违约金,还须按减项金额比例支付乙方设计费(每建筑平方米40元)。但在实际装修中,陈女士感到原设计中的主卧衣柜和书房的书架位置设计得不合理,要求衣柜从南墙移至北墙,而书架从东边移至西边。本来是非常简单的改动,但家装公司依据上述条款,要收取近千元的减项费。
陈女士很生气,找到消协和家装协会投诉,有关人员告诉她,由于双方事先拟定的装修合同中有该公司精心制造的“合同陷阱”,而消费者在不经意间落入其中,因此这事很难解决,陈女士最终只得自认倒霉。
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由合同引发的投诉,消费者不仅在装修时上了当,而且最终还投诉无门。到目前为止,一些小的或非正规装饰公司仍在用各种花样翻新的“合同陷阱”来欺骗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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